剛好看到最後一分鐘。

靠著最後裕隆罰球不進,以及野獸果決的攻擊,在比賽剩下大約十五秒的時候,台啤靠著林志傑的進算加罰,克服了第四節最多落後到十四分的情況,追到只剩下一分。裕隆中鋒都畢業,飛人陳信安又傷退,前一波犯規戰術又得手,如果裕隆罰球再次出現問題,以台啤的氣勢來看,相當有可能進入延長賽,甚至直接反敗為勝。

裕隆隊請求暫停,在暫停結束後,發中線球。

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,台啤的首選是直接抄球,如果沒有斷球成功,九成九會實施犯規戰術;差別只是在於要花多久執行,還有會讓誰去罰球。在發球的時候,每位台啤的球員都盡量去阻絕(Deny)發球的路線,並且堵在防守球員和籃框的中間。

除了顏行書之外。這個球顏行書的站位有問題,而讓他防守的張益銘跑出了空檔,接球後張益銘和進攻籃框的中間完全沒有台啤的球員,讓張益銘往籃框準備上籃。顏行書的速度跟不上,防守完全被擺脫,只能在後面拉了一把。裁判宣判,不是一般的犯規,而是違反運動道德犯規,所謂的U。這個罰則,是罰球兩次,加上球權。基本上只要張益銘能罰進任何一球,比賽就差不多結束了。而他也很爭氣的一掃前一次罰球的窘境,兩次都罰進。台啤再次實施犯規戰術,送周士淵上罰球線;他兩次都罰進,領先五分,剩下十二秒,確定了比賽的結果。

我想說的是,這個違反運動道德的吹判,完全沒有任何爭議。

根據國際籃球總會(FIBA)針對2008-2010年籃球規則局部條文所做的最新解釋如下:
一、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的行為認定:
1.與對方球員接觸時動作過當、或是有危及對方安全時。
2.並非正常的籃球技術操作動作或是夾帶過大的肢體動作。
3.在雙方接觸過程中,並非針對球,從企圖上研判該球員是針對對方。
4.接觸時如果是從球側邊發生接觸則是正當接觸;如果從對方身上發生嚴重接觸時,這個狀況就有可能是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。
5.當進攻球員已經完全脫離防守球員的防守距離時,如果防守球員隊進攻球員發生背後接觸犯規,將被視為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。

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,而這個球完全的符合了第五點,是個非常正確的吹判,第一時間看電視轉播是這樣,看了緯來的慢鏡頭也是如此。

別管什麼最後關頭要把勝負交給球員的鬼話,難道比賽的最後關頭,裁判就自動消失變成隱形人最好嗎?裁判要做到的,就是盡量跑到有最好角度的位置,根據規則和其精神來吹判。這個球完全符合了吹判的條件,而前導裁判也在最佳的位置做出了宣判。

在比賽最後的關頭,落後方追分正熾熱的時候,裁判能夠頂住滿場球迷的壓力,做出適當且合宜的吹判,是值得旁觀的球迷讚賞的。

可惜了台啤,顏行書這個犯規相當的不智;也恭喜裕隆旗開得勝!最後,小小的私心希望,SBL能順利繼續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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