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BL結束已經有一段時間,最近國內籃球的新聞,除了女籃飲恨,無法打進奧運外,不外乎是最近謠傳的大陸CBA挖角事件。拜熱心的網友之賜,我在自己的BLOG看到了籃協發表的聲明稿,所謂的24人禁止登陸事件。

我的感想是:籃協的高層(特別是王理事長),你們是先總統 蔣公嗎?

CBA在某些制度上的確多完備,但是最少人家出得起錢。水往低處流,人往高處爬。人追求高薪,往待遇好的地方移動,天經地義。你籃協這樣搞,跟古巴不讓球員去美國有甚麼兩樣?想要讓台灣頂尖的球員留在台灣,用這種規定綁住是沒有用的。是因為台灣的球員太乖,不知道怎樣亂。如果有人挺球員,鬧上法院,你籃協就吃不完兜著走了!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選擇工作的自由,想用自己的內規來胡搞?

更何況,現在籃協和SBL委員會到底誰才是負責SBL,還是一個大問號。你判球員球監,假使SBL不買你帳,讓球員照打,籃協能如何是好?況且,我們偉大的籃協,有沒有那個種不讓這批24人打國家隊?在我看來,假使球員一心要去,籃協是沒有辦法擋下的。即使最後擋下來,大概也不是用法,而是用人情壓力、甚至是和球團勾結用個OX條款之類的東西。

所謂SBL的官方也很奇妙。這種事情,不是應該由SBL當局召開記者會來回應嗎?怎麼除了上次打裁判的球監外,SBL又再一次讓籃協騎到自己頭上?大概是覺得自己場館搞不定,下一季有沒有得打都不知道,沒有臉出來發表聲明吧。先是辦了沒人鳥的頒獎典禮,然後再龜縮不發表聲明,要不是沒有競爭者,SBL早就不知道倒幾次了。嗚呼,哀哉。

有這種籃協和聯盟,我對SBL的未來實在是相當悲觀!

文章看到這邊,看文的人或許都覺得我雙手雙腳贊成球員去大陸吧?這卻不盡然。沒錯,在我的觀點來看,球員追求在更高的殿堂表現,追求更好的待遇,是天經地義。但這必須建立在一個前提上:沒有合約的問題。老實說,現在SBL球員的合約,我沒有看過。是不是一年一簽?還是有複數年約?還是根本就沒有合約,只有口頭效力?尊重合約精神,是職業運動的重要關鍵。假使能趁這個機會,建立SBL的制式合約,那真的是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。

最後把焦點轉回台灣飛人陳信安。陳信安說,他想去大陸打球的原因,是因為在CBA打球比較容易被NBA球隊注意到,有助於他完成挑戰NBA的夢想。我是不知道陳信安是說真的還是嘴砲,如果在CBA打球,真的比較容易被NBA球隊注意,然後進入NBA,那中國人在NBA就不會只有目前這寥寥數人了。現在中國人打過NBA的有王治郅、巴特爾、姚明、易建聯,然後?注意一下,這幾個人全部都是中、前鋒,最矮的是易建聯!就連中國自己都還沒有辦法產出一位NBA的鋒線球員,去CBA真的有助於陳信安的NBA之夢?

完全沒幫助好不好。

如果陳信安說的是因為CBA出的薪水高,所以想去打;抑或是CBA水準高,想在更高層級的比賽中競爭;這些都比他說要去CBA引起NBA的注意要好上太多太多了。陳信安是真的不知道,還是裝天真?我真的不知道。不過陳信安說他願意當台灣籃壇的烈士,這種氣魄令我非常欽佩。

籃協的舉動,讓台灣男籃鬧劇,繼2008北京奧運夢之後再添一樁。有這樣的主事者,還能看到一些精采的台灣籃球賽,我真的覺得超級無敵幸運的。

乏人監督,沒有競爭,缺少規範,籃協在壟斷下會進步才有鬼。 = =

最後讚賞一下閻家驊先生。他這次的發言就讓我覺得,他的腦袋比籃協那幫人清楚太多了。要檢討的不是為什麼球員不留下來,而是為什麼SBL留不住人。雖然閻家驊先生踢裁判的事情讓我還是很不諒解,但是他這次針對CBA挖角的發言,真的很中肯。

如果他真的跳出來領導一個新聯盟,完全不鳥籃協,我一定雙手雙腳支持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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